在澳洲买房、买车以及买保险时,都有可能获得一个冷静期(coling-off period),也就是即使你签了合同或付了钱,只要是在冷静期内,就可以对这笔交易反悔。
买车时的冷静期条款是从2003年1月28日起正式被列入法案的。但是,只有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你才有可能获得一个一天的冷静期:
1. 是从有执照的dealer那里买的车;
2. 是由dealer安排或介绍的买车贷款;
3. 没有在合同表格上签同意放弃这个冷静期的条款。
这个冷静期从签订合同开始,到该dealer下一个营业日下午5点结束。也可以在签合同前与dealer协商,延长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取消合同的,需要用书面形式通知dealer。
不过,有了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无损失地取消购买合约,购买方有责任支付dealer$250或者购买价格的2%(以少的价格为准)。这同没有冷静期时5-10%的罚款来比,还是要好了不少!
悉尼生活的点点滴滴......
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
2007年1月14日星期日
在澳洲买车(一)——到哪里去买车
在澳洲可以通过三种渠道买车:从dealer(有执照的车行)那里买;到车辆拍卖市场买;或是到私人处买。
从dealer处买车应该说是最安全的一种方式了。因为dealer必须保证车辆没有欠款,并按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保修期。而且大多数dealer还可以安排贷款,为买家提供了不少方便。但是,价格方面还要靠买家自己货比三家以及与车行讨价还价。
在拍卖市场买车的最大好处是,你可能买到个非常好的价钱。因为有的车是因付不出贷款被银行强制拍卖的,有的则是遗产拍卖,这些车往往会物超所值。
拍卖的风险在于,买到的车看到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法定的保修责任,而且往往不让试车。要想保险一点的话,可以在拍卖前自己花钱安排一次车检。
从私人那里买,同样要以来于你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力。你可能也需要自己花钱来安排车检。但最重要的是,买方一定要确认,这辆车有没有欠债,是不是被偷的或者被注销登记过。
听上去有点麻烦,但其实只要通过Office of Fair Trading(电话:13 32 20)作一个简单的REVS Check就可以得知该车是不是问题车辆以避免日后被追债或是不能注册登记的风险。
从dealer处买车应该说是最安全的一种方式了。因为dealer必须保证车辆没有欠款,并按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保修期。而且大多数dealer还可以安排贷款,为买家提供了不少方便。但是,价格方面还要靠买家自己货比三家以及与车行讨价还价。
在拍卖市场买车的最大好处是,你可能买到个非常好的价钱。因为有的车是因付不出贷款被银行强制拍卖的,有的则是遗产拍卖,这些车往往会物超所值。
拍卖的风险在于,买到的车看到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法定的保修责任,而且往往不让试车。要想保险一点的话,可以在拍卖前自己花钱安排一次车检。
从私人那里买,同样要以来于你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力。你可能也需要自己花钱来安排车检。但最重要的是,买方一定要确认,这辆车有没有欠债,是不是被偷的或者被注销登记过。
听上去有点麻烦,但其实只要通过Office of Fair Trading(电话:13 32 20)作一个简单的REVS Check就可以得知该车是不是问题车辆以避免日后被追债或是不能注册登记的风险。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扫街”行动
今天上午和Josh一起到Merrylands的主街进行商家的抽查走访。
一个半小时里一共抽查了12家,其中竟有五家店的业主是中国人,其余的业主有中东人、爱尔兰人,反正正宗的澳洲人几乎没有。(其实上海也一样,大多数经商者都来自浙江、广东等地区。)
抽查的内容主要是看有没有把营业名称证书贴出来,退款换货和分期付款的制度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等。
只有三家商家基本没有问题,而其他的或多或少总有些需要整改的地方,尤其是退款制度——百分之八十的商家都规定了7到14天的时间限制,而公平贸易法中,对于次品赝品的顾客退款换货要求应该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
这样的走访每周都要进行一次,政府希望籍此更好地教育商家保护买家。
记得在中国,买了东西如果发现问题,通常只要不是太大的问题都会自认倒霉,很少找商家去“理论”(去的话肯定会唇枪舌剑“理论”一番的!)。而消费者协会也只在一年一度的3.15期间才露一下脸。
而在澳洲的消费者是有点被spoiled的了。买了次品,或者商品与描述不符,又或者商家有误导行为的,顾客一律可以要求退、换、修或要求等价购物券。虽然法律对自己买错或者改变主意的顾客并没有保护,但一些大商家还是制定了自愿条款——愿意无条件接受换货退货,甚至发票没有只要能证明是在那里买的就能退!
圣诞节后,很多大型购物中心的退货处都会排起长龙——因为不少收到重复圣诞礼品的顾客都会去退货!
相信有一天,当中国商家更人性化一点,人民的素质更提高一点的时候,这样的场景也能在中国实现!
一个半小时里一共抽查了12家,其中竟有五家店的业主是中国人,其余的业主有中东人、爱尔兰人,反正正宗的澳洲人几乎没有。(其实上海也一样,大多数经商者都来自浙江、广东等地区。)
抽查的内容主要是看有没有把营业名称证书贴出来,退款换货和分期付款的制度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等。
只有三家商家基本没有问题,而其他的或多或少总有些需要整改的地方,尤其是退款制度——百分之八十的商家都规定了7到14天的时间限制,而公平贸易法中,对于次品赝品的顾客退款换货要求应该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
这样的走访每周都要进行一次,政府希望籍此更好地教育商家保护买家。
记得在中国,买了东西如果发现问题,通常只要不是太大的问题都会自认倒霉,很少找商家去“理论”(去的话肯定会唇枪舌剑“理论”一番的!)。而消费者协会也只在一年一度的3.15期间才露一下脸。
而在澳洲的消费者是有点被spoiled的了。买了次品,或者商品与描述不符,又或者商家有误导行为的,顾客一律可以要求退、换、修或要求等价购物券。虽然法律对自己买错或者改变主意的顾客并没有保护,但一些大商家还是制定了自愿条款——愿意无条件接受换货退货,甚至发票没有只要能证明是在那里买的就能退!
圣诞节后,很多大型购物中心的退货处都会排起长龙——因为不少收到重复圣诞礼品的顾客都会去退货!
相信有一天,当中国商家更人性化一点,人民的素质更提高一点的时候,这样的场景也能在中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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